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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定义 经贸展览会

来源:本站  日期:2018-04-12  点击:16 

  展览会,应该是展览业最基本的概念。然这耳熟能详的概念,在定义上众说纷纭,各有道理。

  【通常定义】

  权威工具书对于“展览会”解释是这样的:

  “展出物品供人参观、欣赏的集会或处所”(《现代汉语词典》)。

  “陈列出来供人观看、欣赏的集会或机构”(《新华字典》)。

  “用固定或巡回的方式公开展出工农业产品、手工业制品、艺术作品、图书、图片,以及各种重要实物、标本、模型等供群众参观、欣赏的一种临时性组织”(《辞海》)。

  《百度百科》虽算不上权威,但在互联网时代却属传播最广泛的,它的解释是“展览会(VirtualExpo,Traditional Exhibition)是通过现场展览和示范来传递信息、推荐形象的一种常规性公共关系活动,分为展览,庙会以及集会等”。

  你觉得,他们的解释哪些是共性,哪些是个性?谁的解释更靠谱。小编认为,《辞海》的解释相对较好,但将展览会归纳为“临时性组织”似乎不妥,是否归纳为“临时性活动”更好呢?小编斗胆了!

  【作为商业服务业的展览业】

  在中国,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,是最权威行业分类标准。自1984年颁布以来历经三次修改,已是符合联合国规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了。这个标准也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依据。

  在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1)中,在“商业服务业”中列有“会议及展览服务”(细分行业),其行业分类的统计代码是L7292。由此证明,我们常说的会议业、展览业,都属于商业服务业。

  有人会问,艺术品展览,或宣教性质的展览也属于商业服务业吗?答案是“不属于”!

  国家统计局2004年公布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》,明确艺术品展览,或宣教性质的展览属于文化产业,其统计代码是L7491。

  小编提醒各位看官,在广义的展览业中,包括商业服务和文化服务两类展览。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及国民经济统计中,这是两个行业。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【2015】15号),就只针对商业服务类的展览。而在国务院之下分管展览业的部门是商务部。

  小编发现,商业服务类的展览,基本叫“展览会”;而文化服务的展览,通常称为“展览”。

  【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定义】

 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经济贸易展览会术语》(GB/T26165—2010)国家标准,对于展览会有两层定义:

  1、展览[会] [exhibition;fair],

  在一定地域空间和有限时间区间内举办的,以产品、技术、服务的展示、参观洽谈和信息交流为主要目标的,有多人参与的群众性活动。

  2、经济贸易展览会 [tradeexhibition;trade fair],

  以贸易、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商务活动为主要功能的展览会。

  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办的“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”,虽然展品主要是图书这种文化产品,但因展览会的功能是“交易”,所以这个展览属于经贸展性质。

  【现实困惑】

  现在,无论是官方,还是业界,包括媒体,言及展览业讲的都是经济贸易展览会。

  然在概念理解或运用上,常有偏差,如:

  一些政府展为了追求“高大上”,以政绩宣传为标准,硬是把经贸展搞成了场面好看的“成果展”,经济贸易功能被喧宾夺主,弄得参展商叫苦连天;

  有的地方狭隘理解展览会的贸易功能,以为让老百姓现场购买商品的展览会才是经贸展。其实,经贸展的主流是专业展,而不是消费展。

  有专家指出,有关部门不应再使用“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”这样的概念,而应统一使用“经济贸易展览会”这个符合国际通行意义的概念。